2023年陜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商洛分站 征集入駐供應商的通知(第二批)
時間:2023-09-08 來源: 中建華陽建設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點擊:次
各有關供應商:
一、常態化征集方式、品目范圍及協議期限
(一)本次常態化征集品目為服務類項目。本次服務類項目采用公開征集承諾入圍方式產生。
(二)本次常態化征集品目范圍詳見附件一。
(三)本次電子賣場入駐協議期限暫定為2年。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
(二)在商洛市本地注冊供應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所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
(三)服務類項目須提供營業執照、行業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有關許可證及資格證書、承諾書、服務費用收取標準等資料。
(四)本次不接受聯合體參與電子賣場供應商申報。
三、供應商保證金交納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供應商負擔,入駐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商洛市分站的供應商不繳納保證金。
四、供應商提交申請材料的時間、地點
(一)供應商提交申請時間和地點
1、提交時間: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過期不再受理。
2、文件遞交地點:商洛市政府采購中心613室(陜西省商洛市商州區工農路12號財政大樓6樓)。
(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商洛市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人:侯小斌
聯系電話:0914-2318823
五、供應商入駐申請材料審核
按照陜西省財政廳及商洛市財政局的要求,由商洛市政府采購中心在12月15日前組織對供應商提交的入駐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交資料齊全且符合要求,即審核通過。審核過程和有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各有關供應商,在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的同時,須提交電子檔材料一份,電子檔材料應與紙質材料內容相同。
(二)審核過程中,對于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有關要求的,審核工作人員將通知供應商需補充的材料和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入駐申請供應商須在接到補充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提交書面補充材料。因供應商不及時或未按要求遞交相關資格申請(補充)材料,造成審核不通過的,供應商自行承擔責任。
六、結果公布
供應商入圍申請資料(含補充申請資料)經審核小組審核,并經商洛市財政局審批同意后,將及時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shaanxi.gov.cn/)網站發布審核結果公告。對審核情況及審核結果的質疑和投訴參照政府采購相關質疑和投訴的管理規定執行。
七、商品上架及交易
(一)入圍品目的服務上架及交易
供應商參與征集入圍且協議生效后,即可進行電子賣場服務上架及相關交易活動。供應商自行下載“2022年陜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供應商操作手冊v4.2”(見陜西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shaanxi.gov.cn/gpmall-main-web/basic/guide),并按要求完成服務的上架與交易活動。
(二)已入圍服務上架及交易
供應商已上架品目涉及本次目錄調整的,需供應商將原品目所有項目自行下架,重新申請新品目對應的服務項目。未下架的舊品目,平臺將進行下架處理。已上架品目不涉及目錄調整的,無需進行處理。具體要求按照陜西省財政廳發布的《陜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品目切換供應商操作事項通知》(見陜西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shaanxi.gov.cn/gpmall-main-web/basic/noticeDetail?noticeGuid=7007505369429901312)相關內容執行。
八、其它說事項
(一)已入駐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商洛市分站未到協議規定期限的供應商可暫不提交入駐申請文件等資料,在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內按照本通知規定提交有關資料。
(二)首次申請入駐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商洛市分站的供應商須按照本通知提供相應申報資料。
(三)審核通過并入駐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的供應商在協議規定的入駐期限內若遇政府采購政策變化,按變化后的規定執行。
附件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商洛市分站常態化征集品目
附件二:入駐申請資料要求
附件三:申請文件編制格式
商洛市財政局
2023年9月7日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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