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補充完善建筑企業和人員工程業績信息的通知
各市(地)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王君正書記在全區優化營商環境暨招商引資大會上的講話精神,按照“緊盯目標,守住底線,狠抓落實,爭創一流”管理體系目標,進一步完善建筑企業工程業績信息,提高企業市場承攬能力,根據我區建筑業特點,現就建筑企業和人員工程業績信息補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錄范圍
此次補錄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自2020年1月1日建筑工人實名制平臺上線以來的企業和人員工程業績為主。以前的工程業績已由原“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導入數據(此前企業工程業績錄入端口一直開放)。
(一)房屋市政工程業績。施工、監理企業和人員補錄工程業績的,項目基本信息通過自治區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讀取,企業只對不完善信息進行補充填報,未進入平臺的工程項目,根據《西藏自治區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第四十條不予補錄。補錄工程業績的項目應當依法完成招投標、取得施工許可證、已竣工驗收合格,并在建筑工人實名制平臺上辦理完工銷戶(農民工工資專戶)手續??辈?、設計企業和人員通過補錄方式進行填報,并提供勘察設計合同、施工審查合格證書、竣工驗收等佐證材料,由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核實其真實性。
(二)非房屋市政工程業績。已在自治區建筑工人實名制平臺落實實名制管理行業的工程項目,施工、監理企業和人員通過平臺讀取項目基本信息,企業只對不完善信息進行補充填報,未進入平臺的不予補錄。未在自治區建筑工人實名制平臺落實實名制管理行業的工程項目,以及勘察、設計業績,應當由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核實并對真實性負責。
(三)區外建筑企業工程業績。對我區建筑企業和人員在區外產生的工程業績,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四庫一平臺”對接數據,未錄入“四庫一平臺”的,建筑企業應當協商行為發生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錄入數據。
(四)國境外建筑企業工程業績。對我區建筑企業和人員在國境外產生的工程業績,由自治區商務部門核實其真實性后企業即可錄入,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確認。
二、補錄內容
(一)施工、監理企業。項目基本信息、招投標信息、合同信息、施工許可信息、竣工驗收信息(包括竣工驗收備案表);對于進入自治區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的分包工程,允許補充分包工程的基本信息、分包依據文件(勞務分包除外)、分包工程合同信息、分包工程竣工驗收信息。
(二)勘察、設計企業。項目基本信息、招投標信息、合同信息、施工圖審查信息(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名單、違反強制性標準情況)、竣工驗收信息(包括竣工驗收備案表)等。
(三)從業人員工程業績。姓名、身份證號碼、參與項目名稱、從業時間、從事專業、任職情況、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等內容。此次人員業績補充完善主要以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為主,可以補錄其他關鍵崗位人員業績信息。
三、補錄流程
企業、人員工程業績補錄,由企業端操作填報,登錄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信息】->【項目管理】,查找需要填報(補充)信息的項目或【導入項目】->【關聯施工許可證】,補錄施工項目信息、關聯項目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人員等,補充填報全部信息后提交保存,一經確認公開不予修改。
四、等級確定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對工程業績的規定,企業和人員業績分為A(省級部門核實確認)、B(設區的市級部門核實確認)、C(縣級部門核實確認)、D(未經核實確認)四個等級。企業可以對錄入的企業和人員工程業績進行升級,點擊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業績升級申請】,首先經本項目施工許可頒發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實信息,再逐級核實后可升級至相應等級工程業績。對核實后的工程業績,推送至住房城鄉建設部“四庫一平臺”。
(一)工程業績錄入后,所有企業和人員業績等級系統自動確定為D級。
(二)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核實后的項目數據,業績等級確定為C級,行業主管部門要求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施工、監理企業所有建筑工人應當達到實名制管理相關要求,所有關鍵崗位人員實名考勤率應當不低于規定考勤天數的50%。
(三)市(地)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實后的項目數據,業績等級確定為B級,行業主管部門要求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所有建筑工人應當達到實名制管理相關要求,施工、監理企業所有關鍵崗位人員實名考勤率應當不低于規定考勤天數的70%。
自治區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實后的項目數據,業績等級確定為A級,行業主管部門要求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所有建筑工人應當達到實名制管理相關要求,施工、監理企業所有關鍵崗位人員實名考勤率應當不低于規定考勤天數的90%。
施工、監理企業從業人員工程業績核實為C級的,項目考勤率應當不低于規定考勤天數的50%,核實為B級的考勤率應當不低于規定考勤天數的70%,核實為A級的考勤率應當不低于規定考勤天數的90%。其它企業人員按照相關要求進行核實。
五、補錄時間
本次信息補錄時間為2023年8月16日至12月31日。從2024年1月1日起,區內所有房屋市政工程新建項目企業和人員工程業績,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投標信息、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審批數據、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施工許可等自動抓取項目信息產生,不再組織企業填報,企業可申請升級。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誠信承諾制度。填報單位按照要求完成補錄后,應當同步上傳加蓋單位印章的《誠信承諾函》(詳見附件),并對補充業績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二)嚴格落實審核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要通過人臉識別登錄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對企業提交的補錄信息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確認,對相關操作形成系統日志,實行“誰核實、誰把關、誰負責”,切實做到嚴守工作紀律,嚴格廉潔自律。對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和利用社會中介的,一經發現,一律抄送同級紀檢監察部門。
(三)加大業績公示環節。補錄信息經確認后,將在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發布平臺公示10日。公示結束后企業和人員工程業績信息將正式公開,并按規定推送至住房城鄉建設部“四庫一平臺”。
(四)打擊弄虛作假行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業績補充、業績升級的審核和監管,發現弄虛作假、重復填報或違規補報等行為的,應當對所涉企業予以嚴肅處理,涉及業績升級的,從重處理。對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照《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信用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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