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工程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 號)要求,進一步發揮信用監管作用,營造“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市場環境,按照陜西省住建廳《關于開展全省工程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陜建發〔2023〕1077號)要求,現將我市開展工程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圍
在本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取得法人營業執照的工程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外市在西安從事工程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及從業人員,以及外市工程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企業在本市設立的分支機構及其從業人員。
二、實施步驟
(一)信用信息采集
工程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企業登錄“陜西省工程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平臺訪問地址http://www.sxzj.net)于8月15日前完成相關資料填報工作。首次管理數據以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的實際數據為依據。
(二)信用信息認定、評價
市住建局對企業填報的信用信息進行認定,依據《陜西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信息評分標準》和《陜西省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信用信息評分標準》在信用信息管理平臺上進行評分,并提交匯總后上報省住建廳核查。
(三)信用信息結果公示
信用信息評價結果將于2024年1月在省住建廳一體化平臺、陜西工程造價信息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信用信息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參評企業和機構可在公示期滿前,向省造價中心提出書面異議,說明理由,并提供證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西咸新區、各開發區住建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局屬有關單位,應于8月15日前將不良信息報送市住建局,逾期未報視為本次評價期內無不良信息。
(二)各區縣、西咸新區、各開發區住建局應當督促工程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企業積極參與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信用信息填報工作。
(三)工程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企業要高度重視,按照本通知時限要求完成信用管理平臺各項信息填報工作,并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和準確性負責。
附件:陜西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信息評分標準、陜西省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信用信息評分標準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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