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財政局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活動管理,提升政府采購工作質效,加快推進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服務轉型升級,按照工作計劃,決定對集中采購機構和組織過2021年市級政府采購項目的代理機構開展監督檢查,現就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市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各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2021年組織的所有市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項目,不區分資金來源和采購方式。
檢查依據和內容
檢查依據為《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西安市財政局印發的《西安市集中采購機構管理辦法》(市財函〔2021〕2195號)和《西安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辦法》(市財函〔2021〕2200號)等規范性文件,具體檢查內容包括:
(一)集中采購機構
1.執行政府采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是否有違紀違法行為;
2.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
3.建立和健全內部管理監督制度情況;
4.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情況;
5.基礎工作情況(包括日?;A工作和業務基礎工作);
6.采購價格、資金節約率情況;
7.服務質量情況;
8.廉潔自律情況;
9.其他與政府采購活動相關的工作情況。
(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1.代理機構名錄信息的真實性;
2.委托代理協議的簽訂和執行情況;
3.采購文件編制與發售、評審組織、信息公告發布、評審專家抽取及評價情況;
4.保證金收取及退還情況,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通知情況;
5.受托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協助采購人組織驗收情況;
6.答復供應商質疑、配合財政部門處理投訴情況;
7.檔案管理情況;
8.其他政府采購從業情況。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階段(2022年5月5日至5月31日)。市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各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以此次檢查工作為契機,對2021年執業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全面梳理2021年組織的所有市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項目,形成項目清單,確保全覆蓋、不遺漏,依據《西安市集中采購機構管理辦法》(市財函〔2021〕2195號)和《西安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實施辦法》(市財函〔2021〕2200號)等法規制度開展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
?。ǘ┲攸c抽查階段(202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市財政局隨機選取部分項目開展實地抽查,重點關注市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各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組織政府采購項目的程序、環節是否完整合規,是否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定供應商,是否收取不合理費用,是否存在損害國家利益和其他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
(三)總結整改階段(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市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各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梳理自查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向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報送落實情況。
四、工作要求
市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各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政府采購項目自查工作,對項目形成臺賬式管理,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杜絕同類問題再次出現。請于5月31日前向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報送自查報告,電子版發送至xaczjcgc@126.com。市財政局將對政府采購項目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典型問題予以通報,嚴肅財經秩序,同時對探索代理機構轉型等方面好的經驗做法,也一并在報告中體現,便于市財政局組織推廣交流,形成指導性案例。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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