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1年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 省級工作評審結果的通知
第一檔:吉林、江蘇、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廣東;
第二檔:河北、山西、遼寧、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
第三檔:內蒙古、黑龍江、西藏、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請相關省份按照財辦建〔2021〕35號明確的工作要求,根據本省省級工作分檔情況,于5月19日前將擬推薦城市工作方案報送三部門。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
水利部規劃計劃司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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