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度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和《關于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說明》、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北省交通運輸廳、湖北省水利廳、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關于印發《湖北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鄂建文〔2019〕3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20年度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主觀題)2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為專業科目,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裝工程4個專業類別,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報名事項
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湖北省的報考人員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和《關于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說明》二級造價工程師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二)告知承諾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人事考試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在事中事后進行監管,對不實承諾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及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資格審核。
各地住建、交通、水利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報本行業“考全科”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各地人社部門負責對報考“免1科”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三、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使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19年版《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0年8月2日9:00—8月10日20:00。
(二)網上注冊核驗時間。
2020年8月2日9:00—8月11日17:00。
(三)現場人工核驗和資格審核時間。
2020年8月5日—8月11日
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四)網上繳費時間。
2020年8月2日9:00—8月12日18:00。
(五)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0年11月2日9:00—11月8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www.hbsrsksy.cn(湖北省人事考試網)
(六)考試時間。
2020年11月8日
上午 0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
下午 14:00—17:00 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4個專業)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須與報名時證件一致)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區設置
2020年度二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的考區設置,由省人事考試院根據國家有關文件及疫情防控要求統一安排。如遇疫情防控等級變化等不可控因素影響,會根據有關部門要求取消或推遲考試,敬請廣大考生慎重報考。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湖北省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26號)規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科目收費標準為61元/人·科;《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科目收費標準為69元/人·科。
七、違紀違規處理
加強管理,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考試將采用“大規??荚囍羞x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答卷或發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九)》規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疫情防控與考試安全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各地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要與當地衛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各環節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報名及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各地人社、住建、交通運輸、水利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各考區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荚嚢踩珜嵤?。
附件:
1. 報考注意事項
2. 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北省交通運輸廳
湖北省水利廳
2020年7月29日
相關附件:
相關熱詞搜索:
上一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 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