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深入推進建筑業“放管服”改革,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建辦市函﹝2019﹞438號)、《關于做好省級行政許可的建筑業工程施工、監理、造價咨詢、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延續工作的通知》(陜建發﹝2020﹞11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市級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流程
(一)申報。申報企業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進行自行核對,符合標準的,通過“陜西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zwfw.shaanxi.gov.cn)登錄,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在線填報申報信息,對本企業符合延續資質標準條件的情況作出承諾,完成資質延續申請。
(二)受理。市住建局網上受理申報企業資質延續申請。對于申請人未按要求提供承諾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申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三)審查。市住建局依據申報企業提交的承諾申請,對申報企業承諾的企業資產、主要人員等方面,符合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核準資質延續;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不予核準資質延續。
對市級行政許可涉及交通、水利等行業資質延續的,按照電子化申報和審批程序征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原則上行業主管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
(四)公示。審查結果在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頒發資質證書。
二、相關要求
(一)市住建局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企業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應當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向市住建局提出延續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依法申請延續的,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市住建局將依法注銷其建筑業企業資質,并向社會公布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作廢,企業應當及時將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交回市住建局。如需繼續開展建筑施工活動,企業應從最低等級資質重新申請。
(二)申報企業應對承諾內容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對發現申報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將依法撤銷其資質,且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列入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推送至各聯合懲戒部門。
(三)各區、縣住建局,各開發區住建管理部門在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時,應加強施工企業資質資格條件核查。核查的資質資格條件應當包含:施工企業的企業資產、注冊建造師等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須滿足相應資質標準;擬派項目管理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等核心成員應當為本施工企業繳納社保人員等。對不符合資質資格條件的企業,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報市住建局撤回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四)對采用承諾方式取得資質延續的申報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和企業名稱或法人變更等情況涉及資質辦理的,應按照企業資質重新核定有關要求辦理。
(五)強化對申請變更注冊地遷出西安的企業的審核監管。在受理企業申請后應對該企業的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是否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是否存在行政投訴等糾紛做全面核查。對不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或涉及行政投訴尚未處理完畢的企業,不予辦理變更申請。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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