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裝配式建筑推進情況的通報
時間:2019-05-24 來源: 中建華陽建設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點擊:次
陜建科發〔2019〕1004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西咸新區規劃與住房城鄉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神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府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今年以來,各地按照《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7〕15號),完善舉措,落實政策規定,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推進力度進一步加大?,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1.裝配式建筑項目發展規模擴大。西安、咸陽、銅川、延安、漢中、安康、楊凌7市(區),按照《關于進一步確認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進展情況統計數據的通知》(陜建發〔2019〕1015號),對2017年、2018年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情況進行了排查、統計分析,建立完善了基礎數據;對照本地區承擔的工作任務、目標要求,結合本地產業基礎、技術發展等實際,制定了占年度新建建筑的比例、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規模等年度目標。
2019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計劃比例,分別為西安21%、銅川13%、延安10%、漢中1%、安康3%、楊凌8%。裝配式建筑建設計劃規模為西安289萬平方米、咸陽25.9萬平方米、銅川10萬平方米、延安9.54萬平方米、安康14.51萬平方米、漢中4.5萬平方米、楊凌3.5萬平方米;與2018年相比,裝配式建筑建設量有增加的城市,重點地區是咸陽、延安、西安,增長幅度分別是85.91%、27.67%、6.57%,積極推進地區是楊凌、銅川,增長幅度分別是100%、80.5%,鼓勵推進地區是漢中,增長幅度是93.11%。
2.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推進力度加大。西安市制定出臺了《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裝配式建筑發展的通知》(市政辦函〔2019〕103號),渭南市發布《渭南市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實施方案》(渭政辦發〔2019〕51號)。西安、咸陽、延安3市從供地環節進行推動,計劃招拍掛土地用于裝配式建筑建設的比例分別17.67%、66.67%、0.87%,供地規模約396萬平方米、87萬平方米、1萬平方米。西安、咸陽、延安、榆林、西咸新區,加快裝配式建筑工程進度,一季度已分別開工建設裝配式建筑126.6萬平方米、8.6萬平方米、8.69萬平方米、4.63萬平方米、28.26萬平方米。
二、存在問題
從年度建設計劃、項目開工以及產業發展等情況看,裝配式建筑政策規定執行、項目建設推進等方面還有較大差距,主要問題與薄弱環節:
1.裝配式建筑發展定位低、重視不夠。市縣(區)政府把發展裝配式建筑僅僅作為一項事務性工作,沒有從綠色發展、供給側改革、產業轉型升級等高度去充分認識,列為治污降霾、建筑行業穩就業的重要舉措,提升工程質量的重要工作,培育發展新動能的重要任務。對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發展規模等年度計劃和項目建設等重要事項,沒有召開裝配式建筑聯席會議或者政府會議進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個別城市裝配式建筑發展,靠市場行為自發推進,政府工作缺位、遲緩。
重點推進地區、積極推進地區10市(區)中,榆林市、楊凌示范區至今沒有出臺本地區實施方案。寶雞、榆林、商洛、韓城,沒有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自然資源廳3部門的通知,制定年度裝配式建筑建設計劃。
2.裝配式建筑工作機制不夠健全完善。裝配式建筑項目立項、規劃、土地供應和工程建設,職能部門缺乏具體的推進、扶持舉措,部門協調協作機制沒有有效建立,對市場各方責任主體行為監管、約束不力。項目落地上,規劃設計滯后,開工量不足、不穩定;保障性住房、財政資金、國有企業全額投資的房建工程,裝配式建筑建設比例低。寶雞、銅川、渭南、漢中、楊凌、神木,一季度裝配式開工建設項目為零。韓城、安康、商洛、府谷,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進度管理薄弱,沒有建立統計臺賬。
3.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差距較大。按照2018年開工建設建筑總量和年度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10%進行測算,西安(含西咸新區)、寶雞、咸陽、延安、榆林5城市,裝配式建筑建設規模應不低于360萬平方米、57萬平方米、89萬平方米、22萬平方米、55萬平方米;西安要達到21%的比例,需要組織建設裝配式建筑720萬平方米。各城市年度計劃偏低較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請你們對照本地區承擔的工作任務、發展基礎和本地實施方案、意見,堅持目標導向,緊盯薄弱環節與問題,切實落實裝配式建筑工作進度、項目建設、工程實施能力提升等要求,加大力度推進裝配式建筑建設。
1.加大裝配式建筑工作力度。住建部門要加強與發改、自然資源等部門的協調協作,根據建筑工程項目土地供應、規劃設計、基礎施工等情況,及時制定、完善工作計劃,定期對年度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測算評估,查找差距,及早發現問題,將項目建設計劃與中長期目標相協調,完善工作舉措,切實把握工作的主動權。各市、縣政府作為本行政區域裝配式建筑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強化安排部署和部門分工,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裝配式建筑聯席會議或者政府會議,對裝配式建筑工作進行研究和安排部署。
2.進一步強化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鋼結構建筑產能能夠輻射保障的城市,要以項目開工建設為著力點,建立完善裝配式建筑項目臺賬,對項目規劃設計、基礎施工、主體施工等進行分類管理,加強指導、督促,組織裝配式建筑產業技術人員、工人培訓;對不能按計劃開工建設的項目,要了解面臨的困難問題、影響因素,屬于住建部門職能責任的要限時予以辦理、解決。裝配式建筑產業基礎薄弱的城市,要以項目規劃設計為著力點,加快組織一批2020年可開工建設的裝配式建筑項目,明確規劃設計、施工等工程計劃進度,強化市場預期,催動各方投資,加快建立健全裝配式建筑產業。
3.進一步提升裝配式建筑發展水平。要在民用建筑、工業建筑、地下綜合管廊、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等項目,推廣工程主體、裝飾裝修、設備管線等分項工程應用預制裝配部品構件,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鋼結構建筑、鋼混組合結構建筑。推動裝配式建筑項目,要優先選擇具有資質能力的企業,采用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模式。已有工作基礎的城市要加快發展步伐,其他城市要有突破性發展。
西安市,要對標成都、合肥等國家積極推進的城市,增強示范引領、創新追趕意識,進一步加大推廣力度,提升裝配式建筑建設規模;要組織開展裝配式建筑項目工程總承包試點,提升裝配式建造設計、生產、施工一體化發展水平;可因地制宜在未列入裝配式建筑計劃的居住類建筑項目中推廣預制樓梯、疊合樓板、非砌筑式墻板等部品構件。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5月21日
2019年5月21日
相關熱詞搜索:
上一篇:關于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關于公布陜西省工程建設標準、標準設計復審結果的通知